上海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优化调整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模式。
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可由“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
目前处于集中隔离状态的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可“点对点”闭环返回居住地,开展后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在本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优化调整来沪人员和返沪人员防控措施。
取消来沪、回沪人员在到达上海前,需通过“来沪、回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填写相关信息,到达上海后及时向当地村委会、单位(或宾馆)报告的要求。
到上海后,返沪人员不再进行“落地检查”、“三天三检”、“五天一核酸检测”;不进行“落地检查”和“三日检查”的,不再给予“随同申请代码”黄色代码。
对于来沪、回沪时间不超过5天的人员,其“申请代码”、“场所代码”等显示界面将不再显示“来沪、回沪时间不超过5天”的标志,其进入相关公共场所也不再受到限制。
上述优化调整措施自2022年12月8日零时起实施。后续,我市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情况,继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请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外出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尽早接种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